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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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144777cm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审核:    上传:    发布时间:2025-04-28

为做好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威尼斯144777cm关于印发《威尼斯144777cm“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民大发〔2022〕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一级学科指导组等组成,领导和指导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考核过程的监督、录取办法的制定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五个工作小组。设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组织协调组、技术指导组、监督巡视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分别做好相应工作。

招生计划和复试安排

1.2025年生物学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18名。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导师

拟录取计划名额

071009细胞生物学

余光辉、高超、周雪妹、戴甲培

6

071001植物学

覃瑞、付海燕、帖军、王江晴、刘虹

7

071005微生物学

郭小华、王海英、胡晓敏

3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吴云华、程国军

2

拟录取计划名额及人才专项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微调。

2、综合考核入围名单的确定

根据《威尼斯144777cm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威尼斯144777cm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以及《威尼斯144777cm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生物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确定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见附件1。

3.综合考核时间为5月7日至8日

考核方式

威尼斯官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10:00-11:30

地点:8号教学楼生命科学学院8C206会议室

2.材料提交和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见附件2。

(2)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见附件3。

(3)签订并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4)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审核完毕会归还各类证书原件。

(5)学院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

学院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考核;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考核;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硕士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考核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考核考生需缴纳考核费100元。

考核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并参加考核。未按时报到,或联系不上,或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核),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核内容和要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测试(笔试,占30%)、英语听说能力考查(面试,占2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面试,占5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3小时。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心理健康、读博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放在面试中进行。

2.时间和地点

(1)笔试

时间:5月7日 下午14:00-17:00

地点:11号教学楼204教室

(2)面试

时间:5月8日 下午13:00-18:30

地点:11号教学楼301教室、302教室及303教室

3.考核其他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考核。

(2)学院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学院合理安排考核环节,保证考生时间充足,程序到位。

六、录取工作

1.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总评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查、基础理论考核和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按比例计算得出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基础理论成绩×3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成绩×50%+英语听说能力成绩×20%。(考核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录取

(1)以下情况均属于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 笔试成绩低于60分;

② 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评成绩、导师组意见,参考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普通计划按二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调剂工作

拟录取考生名单待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1)考生的考核总评成绩根据所报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生源不足的专业,依照导师意愿,从其他二级学科进行调剂,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

(2)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核成绩及入学资格。

(3)非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就业(不调档案)普通计划和在职骨干计划考生不能超过本单位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结果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招生学院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1、违纪违规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违纪违规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定向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2、实行回避制度。综合考核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综合考核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综合考核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综合考核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综合考核的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综合考核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综合考核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综合考核工作。

3、监督举报电话: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027-67841266;生命科学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027-67843189。

4、本办法适用于学院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及录取阶段工作,由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